3.2.3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制度
对“50后”“60后”的人来说,“万元户”曾经是一个家庭拥有巨额财富的代名词。现如今,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这个一度光鲜亮丽的头衔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月收入经历了从两位数、三位数到如今四位数乃至五位数的突飞猛进,人们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而在所有的收入中,我国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198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逐步改革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使职工收入同社会经济效益、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的劳动贡献密切联系起来”,从此,计划经济时代的“铁工资”被打破,并逐渐确立了“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建立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等,激发了劳动者的工作热情,使人们的工资性收入迅速增加。表3-4反映了1980年到2012年我国GDP的增长速度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长速度。[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