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主绝知去为,一顺自然,显与庄、老原旨不同。庄、老所言,实切人生,惟偏陷于消极。郭象之意,则难凭守。自然之理,洵非人所能尽知,亦非人所能尽为,然人生亦岂能一切绝知去为而纯任自然?郭象曰:
物理无穷,故知言无穷。然后与物同理。(《则阳注》)
此义大可商。物理固无穷,然言理者不必无穷,只求其切于当身人事而止,即郭象所谓“知与不知暗相会”而已得。若必为无穷之言,则必无言而后可。自然中自有“知”与“为”与“言”,人生宁必绝知、去为、无言始得谓自然?郭象又曰:
物无不理,但当顺之。(《知北游注》)
此意亦有病。天地间固无无“理”而存在之物,然人生亦不能尽顺外物之一切存在而存在。应自有所得,自有所主。且顺理亦待人之知与为,绝知去为而一以“顺”为主,非人生之所晞。郭象又曰:
物之生也,非知生而生也,则生之行也,岂知行而行哉?故足不知所以行,目不知所以见,心不知所以知,俛然而自得矣。迟速之节,聪明之鉴,或能或否,皆非我也。故捐聪明,弃知虑,魄然忘其所为而任其自动,故万物无动而不逍遥也。(《秋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