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办公助学校
民办公助学校,是指个人、企业或团体出面办学,承办人筹集一定的启动资金,向政府租赁、借助一定的场地、校舍而开办的学校。如“公助”的内容有以下几种: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一定的校地、校舍;政府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或资助仪器设备;政府在政策上和师资上给予支持。
4.股份制学校
我国的股份制学校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获得极大发展,是根据学校资金的投入方式和组成,采用股份制方式对学校进行管理和运营的学校管理方式,其投资主体有国家、法人和自然人等多个主体。这同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大同小异。总的来说,股份制学校不同于一般的民办学校,突出表现在它建立了完善的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产权治理结构形式上已经趋向规范化,能够有效地解决国有学校长期存在的客体资源与主体目标之间的矛盾,为公立学校的改制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目前,最为典型的股份制学校是温州模式和椒江模式两种基本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