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如此,商场中的竞争也不例外。
1999年6月9日,比利时。包括40名学生在内的120人在饮用可口可乐之后发生中毒、呕吐、头晕眼花以及头痛等症状,与此同时在法国也有80人出现同样的症状。可口可乐公司立即着手调查中毒原因,同时回收可口可乐品牌旗下的部分产品,包括芬达和雪碧。
但问题是,从一开始这事件就由美国亚特兰大的公司总部来负责。但经过近一个星期的采访调查,亚特兰大公司总部得到的消息都是因为气味不好而引起的呕吐和其他不良反应。公司认为这对公众的健康没有任何影响,因而没有启动危急管理方案,只是在公司网站上粘贴了一份相关报道。报道中充斥着大家看不懂的专业词汇,也没有任何一个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面表示对中毒者的关切,更没有为此事道歉。
此举触怒了民众,很快,发生中毒事件地区的消费者便不再购买可口可乐公司的任何饮料,而且比利时和法国政府还坚持要求可口可乐公司召回所有产品。然而遗憾的是,可口可乐公司只同意收回部分产品,拒绝收回全部产品。当时的传媒通讯已经相当发达,经过媒体的报道,这件丑闻很快就传到了所有售卖可口可乐的国家。公司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道格拉斯·伊维斯特从美国赶到比利时的首都布鲁塞尔举行记者发布会,并随后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可是为时已晚。